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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四:住新房住出血液病,业主匆匆入住也要承担责任

[ 来自:泉州室内环境网 作者:qzsnhj 阅读: 时间:2004-7-29 ]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江苏南京首例家装污染索赔胜诉
    住进刚装修的新房才3个月,就因装修污染而患上了白血病。遭此飞来横祸的南京市民粟某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,由此引发江苏省首例室内装修污染赔偿件,18日,南京市玄武区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判。
    2001年10月栗某因结婚需要,请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花了2.49万元对其位于南京市峨嵋路的一套60平方米的住宅进行装修,2001年1月中旬,栗某与家人搬进了新房.同年4月,栗某出现头晕、全身乏力的症状,后其母出现了类似症状,于是到医院检查,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。同年8月,经南京市面上环境检测中心对其住房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,结果为甲醛超标21倍,氨超标12.6倍,挥发性有机物(TVOC)超标3.3.同年11月,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栗某送样的两块细木工板(大芯板)进行监测,结果甲醛释放量的实测数据为13.9mg/m3,,超过国家标准的规定.于是,栗某认为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,未履行职责,使用劣质材料对其新房进行装修,造成其住房内大量有害气体而直接导致其及其母患上血液病,在与装修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,诉至法院.该案自去年10月22日由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正式立案,最后被告公司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各项费用50065元,并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9000元.同时法院认为栗先生一家在新房装修后仅10天就匆匆入住,认为栗先生自己应承担10%的责任.
   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宋广生主任提醒消费者,这一案件的宣判再一次给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,室内环境污染不可轻.在购房、装修和买家具时一定要树立室内环境意识,新房装修完以后,一定要经过检测合格以后再入住。夏季是室内环境污染的高发期,室内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更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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